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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fc下注平台公司产品协同加强本科学风建设的实施细则

更新时间:2022-03-28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指导原则

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促成学院勤奋、严谨、求是、诚信的优良学风,形成公司产品协同育人合力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。依据《ufc下注平台关于加强本科生学风建设的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在学院师生结对共建工作的基础上,构建以员工为主体、教师为主导、教学管理人员为骨干、辅导员为统筹、班主任和烛光导航师通力合作、员工倾情支持、家长全力配合的全员、全程、全方位公司产品协同育人机制,特制定《ufc下注平台公司产品协同加强本科学风建设的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。

第二条 组织构架

公司成立公司产品协同育人工作小组,负责《实施细则》的具体施行。工作小组由分管本科生的公司党委副书记和副经理任组长,员工工作办公室(以下简称学工办)主任、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(以下简称本教办)主任及各系党支部书记任组员。

第二章 工作事项

第三条 报到注册

学工办负责组织员工报到注册,辅导员负责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当晚清查到校人数,并落实未到校员工情况,注册数据由学工办、本教办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;班主任负责班会和团会组织;烛光导航师负责主动联系并帮扶由其指导的员工;新生辅导员与班主任要建立员工信息档案,并及时将自己联系方式告知员工家长。

第四条 入学教育

本教办负责介绍培养方案、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内容;辅导员负责介绍校纪校规、评奖评优、入党和研究生推免等相关内容;班主任和烛光导航师负责辅导员工做好老员工涯规划,使员工热爱所学专业、明确学习目的、找对学习方法、培养优良学风。

第五条 转专业

本教办负责制定转专业方案,组织转入员工的笔试、面试,做好转出员工的登记与审核;辅导员负责对转入员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状况进行把关,辅导员和班主任负责与转出员工谈话,明确员工意愿,给出合理建议。

第六条 选课指导

本教办负责组织员工选课工作;班主任、烛光导航师负责指导员工选课;辅导员必须逐一确认选课有无遗漏,关注学习困难同学的选课情况,并及时与班主任、烛光导航师沟通。

第七条 课前沟通

辅导员在每学期开学时组织班主任、烛光导航师分析上学期学风情况,并将学习困难员工名单告知本学期任课教师,任课教师应重点关注学习困难员工的学习状况(出勤、听课、作业完成情况等)并及时反馈。

第八条 课堂巡视

本教办组织教风巡视,重点关注教师的授课情况,收集师生对教学的意见建议并反馈给相关教师;学工办每天安排一名辅导员开展学风巡视,重点检查员工出勤情况,并向任课教师了解学习困难员工学习情况;班主任、烛光导航师应积极深入课堂,了解员工学习情况,针对性的开展学习指导。

第九条 课后管理

辅导员、班主任与烛光导航师要主动深入员工宿舍了解员工课后学习情况,辅导员走访员工宿舍不少于每周1次,班主任走访员工宿舍不少于每月1次,烛光导航师要主动联系帮助学习困难的同学;任课教师应关注员工作业、实验报告的完成情况,并及时反馈。

第十条 科研竞赛指导

学工办负责动员员工参加全国老员工数学建模竞赛、全国老员工“挑战杯”比赛、全国“互联网+”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科研竞赛;本教办负责通报科研竞赛信息,组织报名、培训等工作;任课教师、班主任、烛光导航师负责指导和组织员工开展课外科技学术活动。

第十一条 实习实践指导

本教办负责组织专业实习,学工办负责组织社会实践,学院鼓励组织专业性的社会实践。班主任、烛光导航师要积极担任指导老师。辅导员每年至少带队指导1支校级员工社会实践队伍,走访1名特殊员工家庭。

第十二条学习氛围营造

辅导员和班主任指导年级、班级积极开展学风建设活动,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。学工办负责每年组织评选优良学风班、优良学风寝室和学习标兵,大力宣传表彰品学兼优和科研竞赛成果突出的员工、积极投身公司产品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教职员工。

第十三条网上评教组织

本教办负责组织员工网上评教,辅导员负责逐一督促未评教员工完成网上评教,实现评教率100%。

第十四条考前教育强化

考试前,本教办要组织监考老师认真学习《ufc下注平台监考员守则》;辅导员和班主任要组织员工学习考风考纪相关规章制度,签署《ufc下注平台员工诚信考试承诺书》,并提前与学习困难的员工家长沟通情况。

第十五条 考核与成绩记载

本教办负责安排考试、教师监考和辅导员巡考,对出现考场违纪的教师和员工,会同学工办认真核实情况,严格按照学校学院规定提出处理意见,及时督促任课教师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员工成绩。

第十六条 重考及暑期课堂管理

根据学校规定及员工学习情况,本教办在学期末放假前要组织课程重考和暑期课堂,辅导员、班主任与烛光导师要关注暑期在校员工学习的情况,配合课程重考的组织实施。

第十七条 学分清理

本教办在本科生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分清理工作,并通知辅导员;辅导员根据本教办的学分清理信息,加强与员工家长的联系沟通,认真落实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,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学习问题或完成学业困难的员工进行警示,告知员工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后果,有针对性地采取补救和帮扶措施,并根据实际情况给出留班观察、下编或退学等处置建议;对于出现学业预警的员工,辅导员、班主任、烛光导航师和员工家长要保持密切沟通,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调整帮扶计划。

第三章 强化措施

第十八条 加强日常督导

工作小组和教学督导组每月根据《实施细则》要求对教师、员工、辅导员、教学管理人员、班主任和烛光导师的学习与工作情况进行督导,并及时通报督导情况。

第十九条 落实绩效考核

学风考风建设情况纳入辅导员、班主任与烛光导航师绩效考核,并作为评选“员工工作先进个人”等荣誉的重要参考指标;教风情况和教学质量建设情况等纳入教学管理人员绩效考核;督导情况及网上评教情况纳入任课教师绩效考核;个人学习成绩、考勤情况和奖惩情况作为员工评奖评先、入党推免、毕业鉴定和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。

第二十条 严格推优入党

辅导员和班主任要严把推优入党学习关,出现课程不及格的团员不得作为优秀团员推荐入党,有课程不及格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为预备党员;预备党员有课程不及格应延期转正,继续考察。

第二十一条 严格员工干部任职要求

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加强员工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,学业预警同学不得担任员工干部,必修课不及格的同学(不含重修通过)不得担任公司党总支委员、党支书、团支书、班长、员工会副部及以上干部等主要员工干部。

第二十二条 贯彻一票否决制

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员工、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、因管理不到位与教育不到位导致公司产品事故的教学管理人员、辅导员、班主任、烛光导航师,在当年评奖评优工作中一票否决。

第四章 附则

本《实施细则》经ufc下注平台公司党政联席会通过后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ufc下注平台 - 中国有限公司公司产品协同育人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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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